羅馬書是一本使徒保羅所寫的一封重要的新約聖約書信, 因為第一章至十一章有很多基本教義論述, 例如福音的大能、神的義、神的審判、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裏、律法和罪的關係、因信稱義、先祖亞當和末後亞當耶稣基督影響的對比、罪與恩典、救贖和盼望等等, 而十二章至十六章則有很多實際信仰生活的論述, 是我們信仰生活的寶鑒, 若果我們能夠跟隨使徒保羅整本羅馬書的思路, 對我們的信仰會更加瞭解。
使徒保羅寫這封信的原因, 是自我介紹給羅馬教會, 他不是創建羅馬教會,
也未曾到訪羅馬, 所以這與保羅的其他書信不同, 不是針對教會出現的問題而寫, 而是把他對舊約的認識和歸信主耶穌後從神而來的領受, 希望把他所信的福音和耶穌的救贖清楚寫在書信中, 當中引用舊約經文超過50次。
例如:
1:17, 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唯義人因信得生。 哈巴谷書 2:4
3:4 , 我向你犯罪,唯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 詩篇 51:4
在羅馬書15:20-29, 他有意與羅馬教會交往, 教會有猶太信徒也有外邦人信徒, 他提及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給聖徒。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人樂意湊出捐項,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 羅馬書:15-25-26。當中他希望到西班牙宣教, 並希望得到他們的支持, 時間可能是使徒行傳20:1-16第三次宣教旅程的尾聲。
可惜西班牙宣教之旅沒有成行, 因為猶太人在保羅進入耶路散冷後捉拿和控告他, 他要上訴到愷撒, 輾轉之間他被帶到羅馬, 在軟禁中有機會和當地信徒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