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四章 因信稱義從先祖亞伯拉罕說起

使徒保羅在第四章矯正一般猶太人的觀點, 對他們來說割禮是非常重要的宗教儀式, 是從他們祖宗亞伯拉罕開始, 神稱亞伯拉罕為義是在他行割禮之前, 保羅更引用大衛的詩在行為以外蒙神為義是有福。我們可以細看保羅的解說, 更可以再察看亞伯拉罕在舊約創世記記錄的一生, 是否認同保羅的觀點? 能否領悟保羅所說亞伯拉罕的信? 怎樣活現信神的心在我們信仰生活?

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3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5 唯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做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做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12 又做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13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15 因為律法是惹動憤怒的,哪裡沒有律法,哪裡就沒有過犯。 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能否在舊約找到這句經文? 這一句有甚麼重要性?
保羅用「做工」和「恩典」一起談論想引申甚麼出來?
能否在舊約創世記證明亞伯拉罕的信被神稱義是在割禮之前?
「叫他做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這句想帶出甚麼重要信息?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