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查考阿摩司書時, 我們首先知道當時北國以色列的政治勢力和鄰國的政治關係, 耶羅波安二世的事蹟記在列王紀下14:17-29, 他收回大馬士革和先前屬猶大的哈馬歸以色列, 政局相當穩定, 可惜他仍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
第一章神要刑罸的民族, 多是以色列的仇敵, 從出埃及開始就有記載, 撒母耳記上 14:47 「掃羅執掌以色列的國權,常常攻擊他四圍的一切仇敵,就是摩押人、亞捫人、以東人和瑣巴諸王,並非利士人。他無論往何處去,都打敗仇敵。 」, 一節就說出五個仇敵, 我們也要知道摩押和亞捫是羅得的後裔, 以東是以掃的後裔, 與亞伯拉罕、雅各和他們的後裔很有關係。
另外很多人質問, 為何舊約耶和華神要滅絕某些民族? 從首兩章我們可以仔細看看神藉先知阿摩司向他們發出的指控, 更要注意「三番四次」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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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珥書第三章終極審判
當人遇到不公平的對待, 我們在地上都希望有公義的審判, 我們也知道地上的審判官的限制, 未必得到公平的裁決, 記得在約珥書上半部, 神的審判從猶大開始, 並呼叫他們徹底重新悔改, 才有希望, 至於猶大國的敵人, 神會嚴厲受到審判和懲罰, 雖然信徒未能親眼都看到逼迫人的一羣受審判, 祂所承諾是我們一定要相信和一定要堅持。
有人問斷定谷的審判是否即是馬太福音25:31-33萬民的審判? 其實未必沒有可能, 但這裏的重點就神會為祂的百姓申冤, 作出最公平終極的審判, 神的敵人, 最終都會失敗被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