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壹書所論述的罪

我們之前大約用章節來討論約翰壹書當中的議題, 今次則集中一個焦點講罪的問題, 約翰壹書3:4在聖經中給一個定義,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和約翰壹書5:17前半「凡不義的事都是罪」, 這裏所講的罪不是說在社會中犯法, 在約翰壹書1:10更說明在神面前, 人人都是罪人,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這樣看來人怎樣有希望呢! read more

約翰壹書第五章 從神而來的信心勝過一切

使徒約翰在結束書信之前, 提醒當時信徒要對神和主耶穌的信心要堅定不移, 這信心是從神而生並勝過這世界, 他叫讀者的焦點轉向主耶穌, 原因是主耶穌在世的三十多年有很多獨特的事, 需要強調, 讓當時的信徒能夠分辨真假師傳, 透過自己與主耶穌團契相交, 確認主耶穌是神兒子的身份, 作見證不單主耶穌自己和父神, 還有聖靈、水和血, 叫讀者知道在主裏面有永生。

1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 2 我們若愛神,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 3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4 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5 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 6 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7 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 8 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 9 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因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 10 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做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11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 12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 給我們甚麼力量?
愛神、遵守神的誡命、知道愛神的兒女, 我們要用甚麼態度去實踐?
為何遵守神的誡命是不難呢?
「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是甚麼意思? 世界這裏是指甚麼?
信耶穌是神兒子要用聖靈、水與血一同作見證, 這表示甚麼道理? (請參考約翰壹書5:9)
「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這裏說明甚麼呢? read more

用聖經經文去解釋聖經常用詞語

當我們查考約翰壹書或其他聖經書卷時, 我們要清楚在聖經經文中去瞭解一些詞語, 以避免和日常用語混淆。當中有此詞語在日常和聖經都經常遇到的, 例如公義、罪和真理, 我們要特別小心分辨。

公義
24 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要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使我們常得好處,蒙他保全我們的生命,像今日一樣。 25 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 申命記6:24-25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