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常有個錯覺, 耶穌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 我們所犯的罪就由耶穌一人承擔, 當然祂有能力在父神前作我們中保, 神仍有機會追討我們再犯一切罪孽, 猶其是觸犯法例, 更會有地上法庭處理。在第三章神就向以色列開始宣報懲罰的預言, 特別嘗過神恩, 有來自神的律例典章, 祂對以色列民有更高的要求, 讓今天的信徒知道, 雖然是有恩典, 罪惡是會帶來刑罰和苦果。
1 「以色列人哪,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當聽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 2 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 3 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 4 獅子若非抓食,豈能在林中咆哮呢?少壯獅子若無所得,豈能從洞中發聲呢? 5 若沒有機檻,雀鳥豈能陷在網羅裡呢?網羅若無所得,豈能從地上翻起呢? 6 城中若吹角,百姓豈不驚恐呢?災禍若臨到一城,豈非耶和華所降的嗎? 7 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祕指示他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 8 獅子吼叫,誰不懼怕呢?「主耶和華發命,誰能不說預言呢?
從本章第一節神說到從埃及地領出來和「地上萬族中,我只揀選了你;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新譯本3:2中的含意, 神道出甚麼心聲?
三至六節的經文想帶出甚麼思想?
從這段經文, 說出先知最重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