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迦書第三章 首領不能以身作則是災禍的起頭

當讀到本章的內容時, 都會很驚呀經文利用形象的描繪說明首領對待人民的形容, 這也是彌迦書發出第二個「要聽」的信息, 特別針對首領, 在上位的官長和在宗教信仰方面的先知, 當他們偏離神的律例典章時, 令到到社會不公義和不公平, 在屬靈說出虛謊和失實的教導和宣講, 讓民眾受苦和遠離神的道路, 他們一定受到神的懲治。

1 我說:雅各的首領,以色列家的官長啊,你們要聽!你們不當知道公平嗎? 2 你們惡善好惡,從人身上剝皮,從人骨頭上剔肉。 3 吃我民的肉,剝他們的皮,打折他們的骨頭,分成塊子像要下鍋,又像釜中的肉。 4 到了遭災的時候,這些人必哀求耶和華,他卻不應允他們。那時他必照他們所行的惡事,向他們掩面。
「雅各的首領,以色列家的官長啊」會相當今天的甚麼職位?
這裏不是真實煎皮拆骨, 能否想像是甚麼政策令民眾受到不公平的壓榨?
若這些首領未遇遭災的時候, 他們能否逃避神的審判? read more

從約翰壹書看信望愛的信仰

正如之前所討論「從信仰轉化生活 從生活轉向信仰」的信望愛, 是信仰最基本的元素, 而次序可以有不同的版本, 當然最流行是標題的次序, 其實在神的角度來看,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福音3:16 , 會是「愛信望」。而站在當時使徒約翰的讀者而言, 有信仰的謬誤和不純正, 愛心冷淡, 在當時的政治和經濟環境, 完全沒有指望, 老約翰就用這封書信讓他們要和主耶穌親身關係的聯繫, 有信心在主耶穌上解決解罪的問題, 更要接受愛的命令, 在主耶穌再來的日子之時, 可以坦然無懼, 有永生的盼望。讓以下約翰壹書的經文直接和你說話, 藉「信望愛」成為我們生活的動力。 read more

約翰壹書第二章 認識神以愛確立與神的身份

在約翰壹書第二章裏, 使徒約翰在不同地方中道出了寫這書信的原因, 並再分別針對給小子們、父老和少年人, 務要他們認識神的真理, 分辨清楚他們要面對異端的情況:
認識神和順服神及遵守祂誡命
認識主耶穌救贖的真理
從舊到新的誡命
光明和黑暗的分別
短暫自我權勢世界和永恆與神同在
敵基督的說明和他們的出現

1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2 他為我們的罪做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3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4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5 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 6 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若有人犯罪, 主耶穌可以為他們做甚麼事情?
使徒約翰鄭重說明不要犯罪, 這是他寫信的其中目的, 為甚麼他要這樣的聲明?
真正認識神和遵守神的誡命這兩樣是否必然呢?
真正認識神和不遵守神的誡命是不可能的? read more

約翰壹書第一章 生命之道行在光明

發表了之前三篇文章, 都是給讀者多一點背景資料去幫助研讀約翰壹書, 這是一封書信給當時的信徒, 他們受了不正確異端的影嚮, 可能偏離主耶穌真理的教導, 書信的作者是當時年紀老邁的使徒約翰, 他沒有用崇高的地位來自稱, 他很謙卑作見證, 親身經歷與主耶穌的團契和自己生命的改變。寫信的目的, 是透過與讀者有團契的時間, 認識生命之道的真理, 有上下神人的關係和平面信徒弟兄姊妹的關係, 要點是信徒承認自己的罪, 在主耶穌的大能和在祂的團契中, 做光明之子, 行在光明中, 有明顯生命的改變。 read more

用聖經經文去解釋聖經常用詞語

當我們查考約翰壹書或其他聖經書卷時, 我們要清楚在聖經經文中去瞭解一些詞語, 以避免和日常用語混淆。當中有此詞語在日常和聖經都經常遇到的, 例如公義、罪和真理, 我們要特別小心分辨。

公義
24 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要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使我們常得好處,蒙他保全我們的生命,像今日一樣。 25 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 申命記6:24-25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