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埃及到迦南:事件選讀– 西羅非哈之女求產業

今次帶來一個特別的討論, 就是西羅非哈之女求產業, 當時都是父系的家庭社會, 是子承繼父親的產業, 因為西羅非哈只有五位女兒, 這就出現繼承的問題, 所以把情況呈交摩西, 望能有好的處理方案。
從事件的發展, 摩西首先不會馬虎處理她們的情況, 因沒有例子去跟從就上達給神, 而神沒有看低當時女性地位, 她們的尋求也是合情合理, 都有適切的回應。

1 屬約瑟的兒子瑪拿西的各族,有瑪拿西的玄孫、瑪吉的曾孫、基列的孫子、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的女兒,名叫瑪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她們前來, 2 站在會幕門口,在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眾首領與全會眾面前,說: 3 「我們的父親死在曠野。他不與可拉同黨聚集攻擊耶和華,是在自己罪中死的。他也沒有兒子。 4 為什麼因我們的父親沒有兒子,就把他的名從他族中除掉呢?求你們在我們父親的弟兄中分給我們產業。」 5 於是摩西將她們的案件呈到耶和華面前。
為何西羅非哈的女兒們鄭重說明不是與可拉同黨有關?

6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7 「西羅非哈的女兒說的有理。你定要在她們父親的弟兄中,把地分給她們為業,要將她們父親的產業歸給她們。 8 你也要曉諭以色列人說:人若死了沒有兒子,就要把他的產業歸給他的女兒; 9 他若沒有女兒,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的弟兄; 10 他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父親的弟兄; 11 他父親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他便要得為業。這要做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華吩咐摩西的。」
民數記 27:1-11
這樣的裁決, 西羅非哈的女兒一個要求應允, 有沒有需要更多指引, 令到定案更精準?

1 約瑟的後裔,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基列,他子孫中的諸族長來到摩西和做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說: 2 「耶和華曾吩咐我主拈鬮分地給以色列人為業,我主也受了耶和華的吩咐將我們兄弟西羅非哈的產業分給他的眾女兒。 3 她們若嫁以色列別支派的人,就必將我們祖宗所遺留的產業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中。這樣,我們拈鬮所得的產業就要減少了。 4 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這女兒的產業就必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上。這樣,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就減少了。」
5 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得有理。 6 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說:她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 7 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 8 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做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 9 這樣,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
10 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 11 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她們伯叔的兒子。 12 她們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她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
13 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藉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
民數記 36:1-13
這章的內容和之前所講述的定例有何分別?

從西羅非哈兒女求產業, 神是會聽取合理的要求, 雖然當時是男性主道的社會, 女性也有發言權, 可以提出更完善的定例, 在今次的討論, 已有兩次的改良版, 當律例典章是透明並以公平的原則作基礎, 每人都可以作改善提問, 務求律例典章成為一般百姓的指引, 為大眾的依歸。

《民數記》27:1-11 |第40集|西羅非哈的女兒們|滁師陪你吃靈食|台北懷恩堂

西羅非哈之女求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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