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第十章 藉耶穌用信堅守指望

作者在本章開始從以色列的傳統律法獻祭制度轉向耶穌之後來到世上應驗前約的預言, 前約所設立只是影兒, 就好像舉個例子, 我們容易明白走大型火警演習, 不是真的有火警要逃命, 是預備將來有火警發生的時候, 我們知道怎樣逃命, 演習最希望的結果, 就是各人識逃生保存性命。
我們細看作者怎樣拆解前約的迷思, 要讀者認識律法獻祭制度是給所有以色列人練習機會, 遵守律法, 背後就是要有信心聽從神的帶領, 指望神終極對付罪, 就是耶穌是應許的彌賽亞, 用流出的寶血像祭性的血, 在父神面前付上贖價, 除去我們的罪債, 滿足父神公義的要求, 在神和人之間作完美的中保。
本章19節至書信完結是作者藉耶穌提出的實際應用的新段落, 其實當時信耶穌的猶太人受盡逼迫, 面對各種的艱難, 作者特別鼓勵他們不要放棄相信耶穌, 要堅持到底。

1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2 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 3 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 4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5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6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 7 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8 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 9 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 10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11 凡祭司天天站著侍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13 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15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 16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 17 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 18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能否解釋「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
「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這樣看來究竟獻祭有何作用?
從這裏經文中怎樣知道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作者所列舉的獻祭, 要想表達甚麼?
「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有甚麼啟示?
能否講出這段經文的中心思想?

19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20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21 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 22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23 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致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 24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25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耶穌的血和充足的信心有何關係?
「我們所承認的指望」是甚麼?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是否很容易和自然就會做? 怎樣開始?
列出停止聚會對信徒的壞處? 停止聚會在後疫情階段的現象給教會和信徒甚麼警示?
「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又是甚麼日子?

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27 唯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 29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做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30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31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為甚麼用摩西的律法和褻慢施恩的聖靈作比較?
這段經文想說朋甚麼道理?

32 你們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 33 一面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 34 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 35 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 36 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 37 「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 38 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 39 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給你任何啟示? 我們信徒的身份是否公開還是隱藏?
「勇敢」會在甚麼場合最有用?
「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現代信徒是否很少聽到這段說話? 怎樣可以做到和完成?
「義人必因信得生」是出自舊約的哪章節? 用你言語寫出這一句?
怎樣看出這段說話是安慰讀者?

當然開始這個比喻不能完全對應所有情況, 舊約以色列人對神有信心, 因為神是信實, 守律法遵行獻祭條例, 耶穌所做的救贖, 其實也能對他們有效用, 是走火警演習不能完全表明。
「律法」通常指摩西五經的內容, 作者在此更是用有關獻祭條例, 他直接指出獻祭不能除罪, 原因是祭司會重覆要做獻祭, 若果真是有永久效用, 一次就足夠, 舊約的獻祭制度, 教人有罪要到神面前處面, 知罪和認罪, 人需要付價購買祭牲作獻祭, 祭司就要處理獻祭各樣事宜, 作者指出這是律法美事的影兒, 真像就是耶穌親來獻上自己作挽回祭, 只要相信祂的大能, 就能一次過完全除掉罪, 祂又是在天上的大祭司, 在神人之間作中保, 若果讀者知道獻祭制度就會明白耶穌所成就「美事」, 關鍵就是知罪和認罪, 相信耶穌藉他的犧牲能得拯救。作者一再提出不要輕看耶穌為我們流出的寶血, 若不相信就要面對耶穌再來末日的終極審判, 信徒唯有相信耶穌才能得救, 是別無他法。
「義人必因信得生」是一句非常重要的經文, 首先在哈巴谷書2:4, 然後分別在羅馬書1:16-17 , 加拉太書3:11-14 和本章經文希伯來書10:36-39 出現。
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唯義人因信得生。哈巴谷書2:4
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馬書1:16-17
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13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加拉太書3:11-14
首先要界定何謂「義人」, 在加拉太書看出不是單靠守律法還要有信, 而信因為神是信實所以對神有「信心」, 因對神認識和與祂有緊密關係, 就算在困境危機也相信祂的帶領, 正如羅馬書所講信是要由始至終。
全句「屬神的義人是靠神用信而生活」, 作者知道讀者在危難困境之中, 用這句話鼓勵他們, 不要放棄, 因為神是信實, 必會成就祂的旨意。在下一章會選立更多牧師去解釋信的課題。

呂代豪博士希伯來書(10)遵行神旨

律法與恩典 (希伯來書10:1-18) – 蘇穎睿牧師 [希伯來書信息系列 27] (52)

三.基督獻上自己為祭的結果,已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10:19-25)- 陳終道牧師
https://www.goldenlampstand.org/lib/epistles/read.php?b=Heb&p=3.3.3

義人因信得生 – 區應毓牧師
https://www.goldenlampstand.org/glb/read.php?GLID=02502

信心(八)義人必因信得生
http://www.sbagape.org/media/biblestudy/Subject/htm/Faith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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