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十章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

使徒保羅繼續講他對以色列的情義結, 不過今次就引用摩西五經去說出律法的義, 「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而引用以賽亞書的內容去講論信道是要人傳的, 究竟他所指的道是甚麼的道理? 為何以色列的猶太人聽不明白?
本章的主題「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 究竟是甚麼意思? 怎樣演繹這句話? 另外會經常聽到的一句話,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是否真是這麼簡單?

1 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2 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3 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5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 6 唯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7 「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 8 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請舉出例子只有熱心但卻偏離軌道, 是不能達到目標?
在這段經文中講解神的義和自己的義? 有何分別?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 在閱讀不同版本之後, 說出這句話的意思?
從福音書中, 主耶穌怎樣說出律法和祂的關係?
「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應該幫助我們理解主耶穌和律法的關係, 怎樣演繹這兩句話?
「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是引用舊約哪段經文?
跟著「唯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的這段話, 使徒保羅想要表達甚麼?

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11 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12 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13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14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15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雖然看似簡單, 請說出最關鍵之處?
使徒保羅說出這個福音「好消息」時, 請指出美好之處?
我們應該怎樣回應好消息?

16 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 17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18 但我說,人沒有聽見嗎?誠然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19 我再說,以色列人不知道嗎?先有摩西說:「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我要用那無知的民觸動你們的怒氣。」 20 又有以賽亞放膽說:「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 21 至於以色列人,他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
福音已廣傳開, 當時的以色列人怎樣回應?
使徒保羅怎樣形容外拜非以色列人?

在利未記 18:1-5, 以色列民出埃及, 神藉摩西頒發律法給以色列眾人, 讓他們有律例去依從而活。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3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 4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5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
但他們沒有完全遵守, 而神的「義」是神看人要完全而中間沒有距離, 所以單憑律法是不能達到神的標準。跟着使徒保羅就有一段話從申命記 30:11-14, 11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12 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3 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4 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 這正就是耶穌給世人做到, 只要有信心的義, 祂已完美達到神律法的要求,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也是基督應驗律法的記載和滿足律法的要求, 只要對耶穌有信心, 就能因信稱義, 因耶穌為世人贖罪, 神就算信耶穌的人無罪。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不是很多人認為的簡單(口噏噏當秘笈), 是要把自己主權交出, 聽從主耶穌的教導, 11 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於父神。12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13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立比書 2:11-13
另外使徒保羅說要把福音廣傳, 一個很奇怪的現象, 很多人接受主耶穌後, 沒有像撒馬利亞婦人認識主耶穌後的興奮, 往城去給眾人講說她遇到主耶穌的經歷, 與多人分享因信稱義的喜悅。這是甚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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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_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_(羅馬書 10:4) 鄧英善牧師 聖經信息學院

稱義
https://www.ccbiblestudy.org/Topics/006Dictionary/14/%E7%A8%B1%E7%BE%A9.htm#:~:text=%E7%A8%B1%E7%BE%A9(Justification)%E7%A5%9E%E7%9A%84,%E6%AD%A3%E5%B8%B8%E5%92%8C%E7%9C%9F%E5%AF%A6%E7%9A%84%E9%97%9C%E4%BF%82%E3%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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