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四章 因信稱義從先祖亞伯拉罕說起

使徒保羅在第四章矯正一般猶太人的觀點, 對他們來說割禮是非常重要的宗教儀式, 是從他們祖宗亞伯拉罕開始, 神稱亞伯拉罕為義是在他行割禮之前, 保羅更引用大衛的詩在行為以外蒙神為義是有福。我們可以細看保羅的解說, 更可以再察看亞伯拉罕在舊約創世記記錄的一生, 是否認同保羅的觀點? 能否領悟保羅所說亞伯拉罕的信? 怎樣活現信神的心在我們信仰生活?

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3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5 唯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做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做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12 又做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13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15 因為律法是惹動憤怒的,哪裡沒有律法,哪裡就沒有過犯。 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能否在舊約找到這句經文? 這一句有甚麼重要性?
保羅用「做工」和「恩典」一起談論想引申甚麼出來?
能否在舊約創世記證明亞伯拉罕的信被神稱義是在割禮之前?
「叫他做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這句想帶出甚麼重要信息? read more

羅馬書第三章 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是信靠耶穌而稱義

使徒保羅在第一章主要針對外邦人, 而第二章則針對猶太人, 本章就一起討論。先是說到猶太人有律法和割禮, 他自己發出很多問題, 然後又自己回答, 得出的答案就是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 , 可能當時讀者和現在讀者都有這樣的問題, 也是大家想知的硏討。
他便帶出因信稱義是很重要的信息, 起初不容易明白, 需要慢慢吸收和理解, 這個「信」是怎樣的一回事, 相信耶穌為自己的罪完全救贖, 有很多人會問在耶穌之前是否沒有人得救? 使徒保羅就會在第四章講出答案。 read more

羅馬書第二章 神照各人所行施行報應

當我們觀察日常生活時, 特別是人與人之間的交往, 多數時候只會看到別人的不是, 而看不到自己問題所在。另外在傳福音都會經常被問的問題, 神怎樣公平審判未曾聽過福音的人? 使徒保羅可能在本章有提和有答, 特別是用他猶太人背景去處理對他們同一族羣面對摩西頒發的律法, 提到摩西五經, 會是他們經常誇口的優越和割禮的禮儀, 夠竟割禮是甚麼意思? 外邦人沒有律法書和猶太人有律法, 神會是怎樣審判? read more

羅馬書第一章 保羅自我介紹和相信福音的大能

保羅未曾到過羅馬探望當地信徒, 所以藉這書信介紹他是基督的僕人, 是傳神福音的使徒, 是神指定福音的特派員, 繼而講論主耶穌基督, 是神的兒子, 按人的出生, 是大衛的子孫, 祂是從死裏復活, 顯出神兒子的大能, 也是福音最重要的部分。
信中流露使徒保羅希望到羅馬, 是要當地的信徒更清楚他們所信, 他更指出不以福音為恥, 是神為世人的救法, 先是猶太人, 然後是外邦人, 福音最重要就是人首先去相信神的義。就算他們未曾認識神, 其實藉着神所創造的大自然和各種動物和植物的奇妙關係, 是不能否定神的創造大能。很可惜世人對神的勃逆, 神就讓他們任意忘為, 最終就是自食其果。 read more